各班级同学:
为确保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公开、公平、公正的认定,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及时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除经济上的后顾之忧,安心在校学习、生活,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黔教助发[2017]67号),现就做好我院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和认定时间安排
1.班级评议:各班班长负责收集学生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本专科学生2018年版)并参照模板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统一于2018年9月3日16:30之前交到经济系办公室B205。系部审核通过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贵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生个人自评表》、《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生在校现实表现班级民主评议表》、《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主任(或辅导员)评议表》。以上四个表格需要打印出来,开认定会议时需要带上。
2.系部认定工作组评议:班级(年级)认定的结果报由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评议、审批、公示。
各班级按《贵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附件一)和《贵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表》(附件二附表)执行。
3.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2018级新生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随录取通知书寄出)。
二、认定材料的保存与报送
1.经个人申请,班级审核,系部认定后,系部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整理交至学生工作部审核,再学院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方是最终审核通过认定,该表在以后的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和社会资助类奖(助)学金的评审中需附此表原件(或复印件)。作为资助评选重要的条件之一。
2、填表以及审核按照《附件一;2018-2019学年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3.各系班级于2018年9月3日16::30之前上交《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备案表》(附件三)纸质文档(A3纸打印)一份;各班级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材料一份。电子档发给经济系助理,纸质档交到经济系办公室B205处。
三、认定注意事项
1.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是做好资助工作的前提条件,未经学校认定的学生不能享受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各班级严格按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程序组织认定,确保认定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得到合理认定。要通过认定,建立完整、准确、动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准确掌握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情况。
2.严格按照《贵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年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年级)总人数的10%。评议小组模板群文件有。评议小组名单于2018年9月3日16:30之前电子档发给经济系助理,纸质档交到经济系办公室B205处。
3. 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提供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原件审核,交复印件)必须认定为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有参加认定的学生(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除外)均提交2018-2019年开具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即家里是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不用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但必须要交贫困户登记卡原件以及复印件,若确定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但是未拿到建档立卡的,需要扶贫办出具证明一并上交。其余学生申请的必须要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
4、《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本专科学生2018版)认真参照《助学金系列表格审核模板》统一标准填写,并盖相应的章,一式两份。(注意;3档:特殊困难。具备(一)款条件,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能出具相关证明(民政或医疗部门的证明)的学生:
1.孤残(失去双亲或双亲有严重残疾)学生;
2.革命烈士子女或社会优抚家庭学生;
3.由社会公益捐资读中学升入高校的学生;
4.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而失去劳动能力的学生;
5.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
如有以上情况者,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请附上原件以及复印件。)
5、认定会议: 各班班长请于2018年9月6日上午12:30到B211参加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会议,每班参加人数不少于两人,参加人员:1、班长必须出席,2、一名贫困人员。
联系人: 莫建活
联系电话:0851-88925816
附件一:2018-2019学年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doc
附件二: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填表说明.doc
附件三: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备案表.xls
附件四: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本专科学生2018年版).doc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经济系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