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高开艳供稿)2018年10月11日中午12点30分,贵州大学明德学院管理工程系学生第四党支部于B209教室召开了学习理解《教育法》确立的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暨对党的理论知识考察组织会议,此次会议由学生第四党支部书记吴扬老师主持,参加此次会议的有:学生第四党支部所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以及入党积极分子。
此次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理解《教育法》确立的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他传达到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国民教育领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应当尊重公民宗教信仰的自由,不得侵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权利,既不歧视信仰宗教的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也不强迫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信仰某种宗教,更不强迫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不信仰宗教。二是宗教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千预国民教育领域内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活动及管理事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非法活动,不得干预学校进行自然科学知识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不得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内传播宗教、举行宗教仪式,也不得利用学校对在校学生灌输宗教思想,发展宗教教徒,进行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活动。
第二部分是对党的理论知识的考察。此次考察主要针对党的性质、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原则、党员的义务和权利。通过此次的考察,一方面让同学们对党的理论知识有更深层次的学习,另一方面也让同学们明白用科学的理论武装教育人,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根本任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加强理论学习,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更为紧迫。
第三部分是支部书记吴扬老师重点强调了有关党员积极性的问题,他讲到,在支部开展活动以及需要党员完成某件事情的时刻,他希望党支部成员都应该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起到带头模范作用,展示党员风采,积极配合完成工作。
通过此次会议,有利于支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可以比较全面准确地了解党员的思想变化情况以及参加党内活动、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还可以充分暴露党员及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有效地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