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及
学士学位授予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工作安排,我院201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及学士学位授予申请的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毕业资格预审
(一)操作办法
各系根据教学科研科下发的学生在校通过课程成绩表,对照该专业培养方案已修的课程清单进行逐一审核,如全部通过,毕结业栏填写“毕业”;如有课程未通过者,毕结业栏填写“结业”。
(二)时间安排
2012年5月23日至6月6日。
(三)注意事项
1、教学科研科已将本学期学生报名修读的不及格课程进行汇总,列入学生通过课程表格中,均按“预通过”进行学分统计。考试成绩录入后,如有不通过者,由教学科研科复核时按结业处理。
2、凡毕业论文(设计)取消答辩资格或成绩不合格者,毕结业栏填写“结业”。
3、如学生对课程成绩有疑问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系负责人签字后于5月24日至5月31日间到学院教学科研科办理复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视为对成绩无异议。
4、毕业资格预审时,因留级、休学、转专业、转学等学籍异动导致修读课程信息不一致需进行学分互换的,应由学生所在系提出互换方案经系(部)负责人签字,报教学科研科和分管院长审核后,方可进行认定。
5、特别提示:学生通过学分情况表中已列每位同学已通过学分数、应修标准学分数及与本专业的学分差,其中包含吻合学分和不吻合学分,各系重点须审查“学分差不为0”和有不吻合学分的学生。
二、 学士学位授予申请
(一)2012届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执行。申报工作按照《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12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执行,各系部应将该实施细则宣传、贯彻到每个毕业班级,让每一位毕业生熟知实施细则。
(二)基本流程及时间安排
1、5月24日起至6月5日下午5点止,由学生本人根据自己相关条件,在贵州大学明德学院网站(http://mdc.gzu.edu.cn)下载学士学位申请表格(或到各系拷贝电子文档),填报表格并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发表的论文必须要有刊物原件及明确标明第一作者为我院学生),以班级为单位上报本系。
2、各系根据相关条件逐一审核每位学生的申报条件,在6月7日下午5点前给出初审意见并填报汇总表,经系负责人签字审核后随相关申报材料一起报教学科研科;由教学科研科组织进行复核,将复核通过的初步名单下发各系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3、公示无异议的,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查后上报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定,对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4、教学科研科按照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在学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统一组织发放学士学位证书。
(三)注意事项
1、学生科于5月31日前将学生在校获奖统计表、受过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和考试舞弊的2012届毕业生名单注明处分原因后与教学科研科及各系对接,为学位审核提供依据;
2、教学科研科将学位申请总表格式及基础数据于5月23日电子文档发送各系,以便各系汇总;
3、资料回收说明:(1)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由学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系上审核后即可返还学生,只需上交复印件到学院;(2)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等须经各系进行初审,再将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材料一并交学院审核。(3)各系申报材料以班为单位进行汇总,并提供一份原件清单,将原件、复印件分开交教学科研科。计算机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原件审查完后由各系领回退还学生;发表论文原件将存档,请有关同学提前做好安排。
各系对此项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将学院精神告知到每一位毕业生。资格审核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学科研科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201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汇总表
2、2012届各系毕业生历年开出课程、已通过课程成绩明细及通过学分情况表
3、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12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4、2012届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个人)
5、学位申请汇总表
6、学位申请汇总表(样表)及填表说明
7、毕业资格审查举例
8、发表论文的期刊目录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教学科研科
201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