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关于修订2010级本科培养方案指导意见》(院发[2010]31号)的有关要求,从2010级起将第二课堂学分纳入人才培养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课外科技训练(如SRT训练计划、创新性实验计划、各类科技竞赛等)、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并获取不少于4个学分的第二课堂学分;学生所获第二课堂学分计入学籍档案,作为学生获取毕业资格的必备条件。
为使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能有序开展,确保各专业学生能获取学分且顺利毕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班应按照《贵州大学明德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10]4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
二、各班按照《管理办法》中的认定程序开展工作,2017届毕业班学生填写《贵州大学明德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毕业前秋季学期统一进行学分认定。学生第二课堂学分将记入学籍成绩档案。
各班认定汇总的材料经负责人(班主任)签字后于12月19日将汇总表纸质和电子文档报管理系。
三、其他要求及说明
1、一名学生有多个认定项目的,只需填写一张申请表,但在Excel汇总表中应分别登记(见汇总表示例),以方便审核、统计;2、用获奖证书申请的,复印件上要有班主任签字。3、社团,班干申请需有证明材料。4、驾照申请只针对在校学的,进校之前的不予认定。5、献血证只能认定一次,与次数无关。6、此次认定只针对在校期间。7、对于社会实践应按暑期管理系布置的统一格式进行认定。(8)、之前给予认定过的项目,现在不能给予认定。
同一项目(如假期社会调查等)有多次申报的,原则上认定学分不能超过2学分。
2、各班对不足4学分的学生应予以预警,并督促学生在毕业前进行补认定,以免影响其毕业资格审核。
如有疑问,请及时向管理系咨询、反馈。联系人:徐老师,86605831。
特此通知
附件:1、《贵州大学明德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10]49号)
2、贵州大学明德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申请表
3、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汇总表(电子)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管理系
2017年12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