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团务工作者的通知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各系团总支:
2016—2017学年度是我院共青团工作蓬勃发展的一年,全院各系团总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带领全院广大团员青年,以改革创新精神,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纪念“五·四”运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校风、班风、学风建设,院团委拟于今年“五•四”期间开展我院2016—2017学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团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优秀团支部评选办法(见附件3)
2.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见附件3)
3.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办法(见附件3)
4.优秀团务工作者评选办法(见附件3)
二、评选对象和名额分配:
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比表彰的对象为我院各级团组织、在校全日制团员学生,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附件2(其中优秀团组织生活评比名额不占用附件1分配名额)。优秀团务工作者是我院从事共青团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原则上全院评选不超过10人。
三、评选有关要求:
1、各系要把“五·四”评优工作作为促进我院共青团组织建设的重点来抓。评选表彰优秀个人是学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是共青团组织加强团员教育和组织建设的主要形式之一,各系团总支要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下,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2、“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的提名必须经过其所在团支部充分酝酿,民主评选产生,评选出来的优秀个人要认真填写登记表(附件4)并附详细事迹材料一份(1500字左右)及相关支撑材料。“优秀团支部”的评选工作由各系团总支按照要求推荐,评选出来的团支部需填写登记表(附件4)、详细事迹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团组织生活记录报送院团委办公室。“优秀团务工作者”由教师自行申报,经院党委审核推荐,需填写登记表(附件4)并附详细先进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左右)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3、各系须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推荐,对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或候选团支部,院团委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且不再补充推荐名额。
四、评选时间:
请各系团总支将评选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7年4月25日前报送院团委办公室,纸质材料包括登记表(附件4)、详细事迹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汇总表(附件5)的纸质版;电子版包括登记表(附件4)、详细事迹材料及汇总表(附件5),需用U盘直接携带到院团委拷贝,命名格式为“XX系:优团优干申报材料”。
五、联系人:
2016—2017学年度是我院共青团工作蓬勃发展的一年,全院各系团总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带领全院广大团员青年,以改革创新精神,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纪念“五·四”运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校风、班风、学风建设,院团委拟于今年“五•四”期间开展我院2016—2017学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团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优秀团支部评选办法(见附件3)
2.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见附件3)
3.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办法(见附件3)
4.优秀团务工作者评选办法(见附件3)
二、评选对象和名额分配:
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比表彰的对象为我院各级团组织、在校全日制团员学生,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附件2(其中优秀团组织生活评比名额不占用附件1分配名额)。优秀团务工作者是我院从事共青团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原则上全院评选不超过10人。
三、评选有关要求:
1、各系要把“五·四”评优工作作为促进我院共青团组织建设的重点来抓。评选表彰优秀个人是学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是共青团组织加强团员教育和组织建设的主要形式之一,各系团总支要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下,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2、“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的提名必须经过其所在团支部充分酝酿,民主评选产生,评选出来的优秀个人要认真填写登记表(附件4)并附详细事迹材料一份(1500字左右)及相关支撑材料。“优秀团支部”的评选工作由各系团总支按照要求推荐,评选出来的团支部需填写登记表(附件4)、详细事迹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团组织生活记录报送院团委办公室。“优秀团务工作者”由教师自行申报,经院党委审核推荐,需填写登记表(附件4)并附详细先进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左右)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3、各系须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推荐,对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或候选团支部,院团委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且不再补充推荐名额。
四、评选时间:
请各系团总支将评选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7年4月25日前报送院团委办公室,纸质材料包括登记表(附件4)、详细事迹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汇总表(附件5)的纸质版;电子版包括登记表(附件4)、详细事迹材料及汇总表(附件5),需用U盘直接携带到院团委拷贝,命名格式为“XX系:优团优干申报材料”。
五、联系人:
团 委:欧老师 18786035669 办公室: 李坤泽 13765036660
马老师 15285968232 向 磊 18285131051
刘天宇 15286607196
共青团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作者:
编辑: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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