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系学生第一党支部委员会于2017年5月12日下午17:00在B310开展了学习党规的组织生活会,具体内容如下:
做为一名党员或者是正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先进分子要深入贯彻学习党规党纪,遵守国家法律,也是一名党员最基本的要求。党员要带头守法用法,坚持实事求,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认定和惩处,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为准绳;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党员享有特权;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反对一切派别和小团体,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坚决反对消极腐败。
党规党纪规定了党员权利,党员应该按照要求使用权利,不能滥用权力。党组织讨论问题,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决定重要问题,应充分进行协商,酝酿,必要时进行表决。参加的党员有赞成、反对的权利,也可以放弃。对于紧急的事情,自己决定后,要及时的向上级汇报。党员在政治,工作,学习等方面遇到重要的问题,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权向各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申请。
“两学一做”学习党规党章,学习系列讲话,做一名合格党员。两学是基础,关键在于做,做到学习的榜样,做好党员先锋模范的作用,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牢记党规党纪,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坚持思想、行动和党中央一致。做合格党员,应该按照讲政治、讲信用、讲规矩、讲道德、讲奉献、有纪律、有品行、有作为的标准。学习固然重要,但是我们更要将学习运用于生活,将理论联系联系实际。
坚持党的纪律,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社会稳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规矩和纪律,才能规范人们的行为一致,社会风气才会好。每个人都遵守国家规定的法律,每个人都乐于帮助他人,积极向上,团结统一,那么我们就会拥有一个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党员要带头学习法律,要带头树立法治思维,带头护法,以正能量引导人,带头依法办事。
党员拥有权利,也意味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党员必须按照党章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同时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不得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任何党员,党的任何一级组织都无权剥夺。
党员要时刻不忘党章的要求,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要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就必须在思想道德方面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成为模范,要时刻记住,做为一名学生党员不能忘记学习,与此同时要不断的加强自身的党性建设,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只是在表面上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是不够的,要全面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才行。因此,就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身边的人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做到大家都是以文明树新风。真正做到规范性、程序性、合法性,合理性,做到有纪有规有法可依,执纪执规执法必严,违纪违规违法必究。
对于党规党纪,要常学习、对照,以找出自己的不足,积极改正。善于听取别人好的意见,要有坚定的意志力,不越过党规党纪的红线,在做好自己的前提下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