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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不及格课程学分修读报名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经济系  日期:2017-04-20  点击率:2980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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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名起止时间

2017420日起,至2017426日中午12:00止。

2. 报名范围

报名修读的课程范围必须为本学期正在开设(见附件2)或该生在春季学期正常修读未通过的课程。

3. 具体操作步骤

1)请各班长421日前到经济系办公室A505领取本班重修报名表。

3)每位同学报名前登录210.40.43.106查询所有成绩,并对照自己所在年级、专业的培养方案的已开课程,确认自己实际不及格科目;

4)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在班长处签名确认并办理报名手续;

5)班长将下发的不及格课程学分修读签名确认表于425日前交回办公室。

4. 其他说明

1)请各班每位同学报名前务必先登录综合门户系统核实自己的实际不及格科目,以免报名错误。

2有学籍变更(转专业、留级、休学等)的学生,请按现所在专业班级的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补修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原专业的不及格课程不用再修读。其报名课程按照规范的格式追加数据。

3)报名过程中,对成绩有疑问的,必须于2017424日中午12:00前到学院教学科研科核实情况后及时办理报名手续。

4各系应总结历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中的经验,特别提醒毕业班学生(尤其是在外实习和有过学籍变更的学生),对照目前所在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安排好自己报名修读的课程,课程的漏、错报将直接关系到学生能否正常按时毕业。

5)往届结业的学生在各系部按格式追加报名数据,备注中注明结业生标志。

6)本次修读原则上专业课采取跟班修读方式,不单独组班;公共课采用组班方式进行;具体的教学安排待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布。

7)为了保证及时开课,请同学们务必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办,教学科研科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名。同时,未报名的同学不能参加学分修读,不得参加考试。

5、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到各系或教学科研科咨询。

教学科研科电话:86607276,联系人:况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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