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系学生第一党支部学《党章》之党员义务组织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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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于2018年4月9日晚上7:00,传媒系学生第一党支部学《党章》之党员义务组织生活会在C栋207召开。

由传媒系学生第一党支部胡其娟同志说明本次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所谓党员义务是指党章规定的要求每个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一种规范和约束。它是党对每个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基本条件的具体化,也是提高党员对共产主义事业的积极性与责任心,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有力保证。

然后同学们认真学习《党章》后,结合党员义务和自身实际情况说明自己的感想。通过同学们的感想,我们联想到前不久的植树活动,这就是我们主动为校园建设做贡献;开展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是让我们了解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我们应该和家中长辈多交流一下党的最新实时动态,给家中老人讲一些新的党章知识,让他们增进对党的理解。

明确党员义务就是明确一个衡量党员是否具有先进性的具体标准和尺度。对于党员个人来说,有了这个标准和尺度,就有了明确的方向,就可以用它当作一面镜子,经常对照检查自己,以便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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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传媒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