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了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倡导争先创优的良好风尚,全面促进学生的成长成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黔教学发[2013]415号)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名额的通知》(黔教办函[2017]1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学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包括2017级新生和2017级新生班级)
二、评选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发展观;道德品质优良、行为举止文明,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基础知识扎实,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原则上班级排名在前5%以上或年级排名在前10%以上),入学以来无重修或补考科目;在学习过程、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同时乐于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3、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4、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
6、学年加权平均成绩80分以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班级前5%,无重修补考科目并达到《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生评优评奖办法(试行)》的其他要求。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发展观;道德品质优良、行为举止文明,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基础知识扎实,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原则上班级排名在前5%以上或年级排名在前10%以上),入学以来无重修或补考科目;在学习过程、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同时乐于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3、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4、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并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6、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7、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含院系学生会干部,班干部及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工作表现突出,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项活动,热爱劳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8、达到或符合《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生评优评奖办法(试行)》的其他要求。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班委会全体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和努力服务同学;班级集体成员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班集体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3、班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活动。在校期间,全班学生无违纪、违法行为,能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体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本人根据评定条件提出申请,填写《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推荐汇总表》、《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和《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并将上述登记表的纸制版,汇总表纸质版(需加盖系章)及电子版于9月27日上午10点前交经济系办公室胡琴老师处,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评选名额。
(二)各系进行系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同时“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学生管理系统中进行申报。各系上报材料,需同时提交2000字左右集体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及支撑奖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原件审核后将返还)各一份(其中先进班集体先进事迹材料要求装订成册,有封面、目录、正文等,要用字规范,图文并茂);
(三)10月16日前,学生工作部审核后进行院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院长办公会审核,对最终审核通过学生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活动是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校风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系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要把符合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最优秀的个人和集体推荐为省级表彰对象,严格按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报送材料必须双面打印,正面内容必须打印,不得使用碳素墨水、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反面内容必须用碳素墨水填写推荐意见,要求填写认真,语句通顺,格式正确。
(三)所有推荐登记表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填写内容需符合《2017年省级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填表说明》(附件8)要求,不得有误,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评选名额。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夏
联系电话:18085972899
特此通知!
附件1:《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17年度“省三好”、“省优干”、“省级优秀班集体”名额分配》
附件2:《2017年三好生推荐登记表》
附件3:《2017年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附件4:《2017年先进集体推荐表》
附件567:《2017年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附件8:《2017年省级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填表说明》
附件9:《登记表范例》
经济系办公室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