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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联木管乐协会协会简介
来源:  作者:  编辑:团委02  日期:2018-05-01  点击率:3229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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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明德学院社团联木管乐协会协会简介

 

总则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木管乐协会 木管乐协会成立于2018年3月,是由校团委所属,学生自发组织成立,本校社团联和会直接领导下的校级社团。其宗旨是聚焦校内有一定乐器基础的乐器爱好者以及对乐器有着浓厚兴趣的学生,共同交流促进,提高自身的艺术涵养和文化修养,活跃校内的乐器艺术氛围。木管乐协会以葫芦丝、洞箫、笛子、为主要兴趣方向。

 

社团管理结构

 

各部职责简介

 

木管乐协会常务理事会职责

1、会长1名。负责常务理事会的工作,向本协会理事代表大会负责,并定期向学院主管部门报告工作。理事除同副会长一起协助会长工作外,还负责主持常务理事会,如会长不在时理事代其职责。

2、副会长2名。协助社长负责日常事务,并分项本协会的工作,副会长向会长和理事负责。

3、常务部长3名、常务副部长3名。分管本协会下设的各部门工作,常务部长向正、副会长和理事会负责。

  

常务会长理事、职责

1、传达贯彻学院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主管领导的指示,决定本协会重大事务;

2、制定和执行本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3、知道本协会的内部管理、活动,为本协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4、向常务理事会提议本协会下设职能部门人员的聘用与罢免;

5、组织召开本常务理事会扩大会议;

6、制定每年一度本协会活动月计划,并负责计划的实施;

7、处理本协会的日常工作。

 

外联部职责

1、按照本协会的安排,对其乐器爱好者进行组织培训;

2、负责联系培训的老师或专长人才对我协会爱好者进行培训;

3、负责每次乐器爱好者的交流学习社员的派遣;

4、定期组织本社员到我院其他组织或其他高校进行学习,以便进行更好的交流合作;

5、负责每次活动的赞助活动。

 

行政部职责

1、负责对会员收取的会费进行管理,并对社团各项支出费用进行登记,并定期向社团透明化公开资金去向表;

2、负责对每次活动的费用及物资购买经费进行预算,作出归纳及调整资金的使用。

3、负责本社规章制度的修改,各种文字材料的起草,对各种文件进行分类管理;

4、负责征集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同学和本社的沟通,负责每次会议记录及考勤工作。

 

教学部职责

1、按照本社的安排,对其乐器爱好者进行组织培训;

2、负责为协会培养出一支有实力的乐队,出席每次的交流学习活动。

3、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各项协会工作。

 

木管乐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木管乐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三条 协会是学生社团,接受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党委宣传部和共青团领导,接收学生管理部和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社团活动

1. 协会内部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乐器交流,相互补长取短,共同进步,以增进协会内部友谊。

2. 同学们掌握一定乐器的演奏和知识功底以后,将在全院各部门宣传同学进行乐器交流学习。

3. 服从学校,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会员

第四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籍

(二) 承认本社团章程

(三) 服从社团提出的决议

第五条 会员入会条件

(一) 协会进行招新

(二) 进行面试

(三) 建立会员档案

第六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凡是本协会的正式成员都享有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凡是本协会的正式成员都享有参加本社团活动的权利

(三) 凡是本协会的正式成员都享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 凡是本协会的正式成员都有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 入会只愿

第七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协会的合法利益

(三) 参加协会必要活动

(四) 按规定缴纳会费和一些必要费用

(五) 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后应该消除在本协会的档案

第九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的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利机构是由会员大会(或理事会),其职权时:

(一) 制度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 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二条 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将对无故不到会者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在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四条 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大会(或理事会)的决议

(二) 筹备召开会员(或理事会)

(三) 向会员大会(或理事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 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 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本社长、副社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 综合测评优良

(四) 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处分

(五) 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第十六条 本社团社长、副社长及各部门负责人任期时间由社团会员大会决定

第十七条 本社团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 检查会员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八条 副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协助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如社长不在时将由副社长替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一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赞助

(三) 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费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建立在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财务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五条 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贵州大学明德学院社团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收会员大会(或理事会)和各级指导单位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收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收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八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用和挪用

 

第六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一下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于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条 本社团章程的修改,必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7日内,报团委学生社团指导委员会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一条 协会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有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二条 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于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三条 本社团终止前须在院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成立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活动

第三十四条 本社团经院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团委的监督下,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社团纪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章守纪是每一位社员的基本义务。为杜绝组织涣散、成员懈怠、工作迟缓、效率低下等不良现象,特制订办公室纪律、稿件纪律、会议纪律、活动纪律和奖惩纪律等五大纪律,实行包干到部的部长负责制,涉及到部门的事务一律由负责人统筹决定,并建立有关成员活动情况的文字档案,于学期末总结大会一周前呈交社长。

 

<一>、办公室纪律

1、社员不得违反校规校纪,在校品行要端正,作风要正派,思想要健康

2、按时参加木管乐所举办的一切活动,不得迟到,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缺席超过三次者,由协会提请理事会讨论除名;

3、社员之间要相互关心,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不得制造分裂;

4、社员工作时态度要端正,认真对待本职工作;

5、社员对协会工作漠不关心,或已参加其他同类性质社团者,应主动退社;

6、木管乐协会活动,除规定时间外不占用上课时间,会长要求财务管理人员定期公布经费开支情况;

7、社员不得以协会活动为理由私自旷课,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出社,并上报学校级所在级部;

8、在学期开始,由协会布置一学期工作情况,个部部长负责下发命令,并监督执行。

 

<二>、会议纪律

一、常务理事列会

1、会议内容:理事会均要有口头或文字的发言准备,内容主要为小结上月工作情况,讨论并决定下月及以后的工作计划;

2、旷会处分:旷会者须向社长说明理由,一学期旷会三次者解除其职务。

 

二、社员大会

1、每次会议应按规定时间到席,不得迟到、早退。

2、会议内容:开会时间、地点、内容因需要而定,一般有学期初见面大会、学期中临时大会和学期期末总结大会等。

3、与会要求:开会依通知时间进行,绝不拖延,迟到、请假、旷会者须向组织部递交书面解释。

4、旷会处分:没请假没参加会议三次者作退社处理。

 

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组织社员进行乐器练习和交流。

二、组织会员观看历代书画名家的作品,增强书画知识的交流。

三、与兄弟学校进行乐器上的交流。

四、进行乐器知识和技巧的讲做,增强会员的乐器知识和技巧。

五、请专业老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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