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信息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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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中心 日期:
2023-01-11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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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级实验室管理人员和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的教师、学生、短期访问人员及外单位临时来校人员。
第二章 体系与职责
第三条 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实行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三级管理体系。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原则,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均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四条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全面指导本项工作。
第五条 实践实训中心是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有:制定校级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等;开展校级实验室安全通识教育,组织实施各类校级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建设与管理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平台等载体;开展校级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落实准入制度;对教学科研单位、各实验室的安全培训与准入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教学科研单位作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有: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建立健全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实施细则;明确本单位实验室的人员、项目的准入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考试;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档案。
第七条 各实验室负责本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的具体管理,主要职责有:制定并落实本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对实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指导;根据各实验室特点制定本实验室的人员、项目准入要求,报所属单位审核备案;组织本实验室人员参加学校和单位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与准入考试,禁止未通过安全考试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第八条 较高风险等级实验室的安全负责人必须组织进入本实验室工作学习的相关人员开展针对本实验室重要危险源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 项目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科创指导教师应根据项目特点和研究内容对进入实验室的相关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主动配合相关实验室实施准入考核,督促相关人员通过准入考核。
第十条 实践课程教师应根据实践课程的具体内容和特点,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相适应的实验安全教育,配合落实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
第三章 培训内容与准入形式
第十一条 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国家、省、市涉及高校实验室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及标准,以及学校实验室安全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安全相关知识,通常分为事故警示教育、通识类、消防安全、水电安全、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生物安全、机械防护安全、建筑与土木安全、辐射安全和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安全等方面;
(三)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实验室安全防护技能;
(四)实验室(实验过程)重点危险因素分析与应对;
(五)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急救知识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二条 实验室安全准入考核的形式:学校组织开展校级通识类的实验室安全考试;教学科研单位组织开展结合学科和专业特点的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考试;各实验室组织开展针对实验项目及内容的操作技能考核。
第十三条 各级、各类形式的教育培训与考核,均应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备查。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管理及使用人员须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和学校相关要求进行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 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实验室须经实验室所在教学科研单位审批,并通过相应实验室的安全准入考核。
第十六条 所有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的人员须签订安全承诺书,由各教学科研单位或实验室负责组织签订。
第十七条 对存在重大实验安全隐患,或多次检查发现类似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或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将取消实验室准入资格,须再次参加相应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才能重新进入实验室。
第十八条 每年9月由实践实训中心对全校主要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教师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培训及安全演练活动;针对新入职教师和新入校学生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针对未通过师生及时安排补考。
第四章 检查与监督
第十九条 实践实训中心负责组织对各教学科研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培训与准入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实验室内有不符合准入要求人员,将通知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和所在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将进行校内通报,且根据实验活动风险高低可关停实验室。
第二十条 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将倒查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制度落实情况。根据事故原因认定情况追究未履行相关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的相关人员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实践实训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管理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