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委员会文件
院团发【2018】10号
关于评选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2017-2018学年度优秀团支部、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和优秀团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2017-2018学年度是我院共青团工作蓬勃发展的一年,全院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团中央及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强化团员意识教育,夯实基层团组织建设,积极构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引领型、开放型”团组织,团结带领全院广大团员青年,以改革创新精神,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校风、班风、学风建设,院团委拟于今年“五•四”期间开展我院2017--2018学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团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优秀团支部评选办法》、《贵州大学明德学院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贵州大学明德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办法》、《贵州大学明德学院优秀团务工作者评选办法》(详见附件3)。
二、评选对象和名额分配
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比表彰的对象为我院基层团组织、在校全日制团员学生,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附件2(其中优秀团组织生活评比名额不占用附件1分配名额)。优秀团务工作者是我院从事共青团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原则上全院评选不超过7人。
三、有关要求
1、各系团总支要把“五·四”评优工作作为促进我院共青团组织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来抓,要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2、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由各系团总支自行组织评选,评选名额参看各类评选办法要求(详见附件3)。
3、“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的提名必须经过其所在团支部充分酝酿,民主评选产生,评选出来的优秀个人要认真填写登记表(附件4)并附详细事迹材料一份(1500字左右)及相关支撑材料。“优秀团支部”的评选工作由各系团总支按照要求推荐,评选出来的支部需填写登记表(附件4)、详细事迹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一份、团组织生活记录报送院团委组织部。“优秀团务工作者”由教师自行申报,需填写登记表(附件4)并附详细先进事迹材料一份(1500字左右)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4、各系团总支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推荐,对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集体),院团委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且不再补充推荐名额。
5、已参加校级评选的同学不得参选院级评选。
四、报送时间
请各系将评选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8年4月25日前报送院团委组织部,纸质材料包括登记表(附件4)、详细事迹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学院团委审核盖章)、汇总表(附件5)的纸质版(“优秀团务工作者”不用交纸质汇总表);电子版包括登记表(附件4)、详细事迹材料及汇总表(附件5),需用U盘直接携带到院团委拷贝,命名格式为“系部名称+院“优团优干”申报材料。
联 系 人:肖 蕊 吴豪杰(学生)
联系电话:13037826782 18892341413
邮 箱:gdtwzzb@126.com
地 址:A栋五楼502事务办办公室
附件:1.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分配表
2.优秀团组织生活评比奖励名额分配表
3.评选办法
4.登记表
5.汇总表
共青团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17日
附件一: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二:优秀团组织生活评比奖励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三:评选办法.doc
附件四:登记表.doc
附件五: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