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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张丽  编辑:健康管理系  日期:2019-07-18  点击率:9250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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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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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生工作处文件

院学通〔201933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确保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公平、公正、公开的认定,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及时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除经济上的后顾之忧,安心在校学习、生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材〔20181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  认定对象(范围)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认定程序和认定时间安排

(一)班级评议:各系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五)。

(二)各系认定工作组评议:班级(年级)认定的结果报由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评议、审批、公示。

各系按《2019-2020学年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附件一)和《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表》(附件二附表)执行。

(三)各系认定完毕,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组织学生网上申报,学院审批、提交,报送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终审核。申报网址为:

http://sfmis.gzu.edu.cn/login.aspx

 也可以通过登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http://sfaa.gzu.edu.cn/,点击链接“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学生登录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

(四)本科生2015级(五年制)、2016级、2017级、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请各系于913日前完成(包括网上申报工作)。

(五)2019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2019级新生的《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随录取通知书寄出),2019级新生于920日前完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工作(包括网上申报工作)。

 

三、各系于913日前(新生920日前)报送《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备案表》(附件三)纸质文档(A3纸打印,加盖各系公章、各系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及电子档各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总结一份(含各系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

 

四、认定注意事项

(一)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是做好资助工作的前提条件,未经学院认定的学生不能享受学院的相关资助政策。各系严格按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程序组织认定,确保认定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得到合理认定。要通过认定,建立完整、准确、动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准确掌握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情况。

(二)严格按照《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年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年级)总人数的10%

(三)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本科学生必须认定为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有参加认定的学生均提交2019-2020年《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同时也需进行网上申报。

 

联 系 人:   谢尧    杨笳艺

联系电话:   0851-88925856

 

附件一:2019-2020学年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doc

附件二: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填表说明.doc附件三: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备案表.xls

附件四:2019-2020学年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流程图.doc

附件五: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718

 

 

E-mail:
作者:张丽
编辑:健康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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