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评估“一年筑基”进行时 —学校召开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办第十二次工作例会
来源:  作者:  编辑:杨海光  日期:2026-09-11  点击率:121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9月10日,我校在图书馆1号会议室召开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办第十二次工作例会。本次会议聚焦“三基本”建设推进及专业群建设等开展专题研讨与工作部署,会议由校领导曹彩霞主持。


    

会上,与会相关人员围绕《教育教学规范制度建设一览表》制度建设、三基本”建设推进、专业群建设等重点工作依次作汇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汇报了《教育教学规范制度建设一览表》中重点制度、一般制度整体推进情况,同时要求制度建设较缓部门加快推进并明确完成时间节点。随后,党政办、教学科研处、人力资源处等相关部门就“三基本”建设依次作汇报交流。从整体推进情况来看,“三基本”建设各项工作按计划开展,阶段性工作保持平稳推进。

学校评估专家支敏教授围绕“三基本”建设及现有管理制度梳理作专项说明,剖析部分制度存在陈旧、交叉重叠、执行依据不清等现实问题,指出各部门要立足学校发展全局,聚焦校级层面制度开展梳理,遵循“谁制定、谁梳理、谁负责”的原则,对照合格评估指标、学校“十五五”规划及年度重点任务,系统厘清各类制度,明确需保留、废止、修订、新建制度,同步拟出所需配套专项建设任务。同时,按照学校办学定位,围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支敏教授作了专业群和课程群建设介绍,为学校未来专业特色发展提供依据。

治校专家罗永祥教授作会议总结讲话。他指出,各部门对学校评建工作要警惕工作热度衰减、任务落实缺位、工作“两张皮”、凭经验办事等问题,要坚持党建与业务相融合、评建工作与日常办学相结合、“三基本”建设与特色项目建设相结合,稳步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他强调,要抓实制度“废、改、立”和评建工作工具表设计,在制度建设上区分校级、部门两级制度,校级制度由学校督办、部门内部制度自行完善。党政办牵头研判原有制度废止与修订,避免制度冲突,各部门对本学期新建制度须明确具体负责人、完成时间节点等。在评建工具建设上坚持实物、实战、实用相统一,规范研制校院两级工具表,他还对其他专项工作提出了要求。

在校领导、党政办、教学科研处、人力资源处、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图书信息中心、信息中心、实践实训中心、双创中心等部门负责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E-mail:
作者:
编辑:杨海光
上一篇:贵阳信息科技学院2026-2027学年--教学信息员聘任暨工作培训会
下一篇:数智赋能强督导 提质固本育新人--信息化技术赋能督导能力提升培训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思雅路8号
纳税人识别号:52520000090327188H
黔ICP备20002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