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院有关不及格课程学分修读的规定,现将本次报名的方法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系做好有关班级学生的报名工作。
1.
报名起止时间
从2011年10月10日至2011年10月17日中午12:00止。
2.
报名范围
(1)学生报名修读的不及格课程学分总和不得超过15学分,否则超过学分视为无效;
(2)报名修读的课程范围必须为本学期正在开设或该生在秋季学期正常修读未通过的课程;
3.
具体操作步骤
(1)教学科研科将学生可报名的不及格课程清单电子文档发放到各系(特别提示:本次学生不用到网上报名,允许修读的课程已在表中注明);
(2)由各系分班将名单打印给班长,并传达报名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3)要求每位同学登录综合信息门户系统(http://intranet.gzu.edu.cn)查询成绩,并对照自己所在年级、专业的培养方案的已开课程,确认自己实际不及格科目;
(4)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在班长处签名确认并办理报名手续;
(5)班长将下发的不及格课程学分修读签名确认表按所在系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各系办理报名手续。各系在下发的电子文档中标注需报名的课程后,将标准的报名数据打印给班长签字确认。
(6)各系于10月18日中午前将本系报名数据汇总后交教学科研科。
4.
其他说明
(1)各系对报名工作应广泛宣传、高度重视,要求每位同学报名前务必先登录综合门户系统核实自己的实际不及格科目,以免报名错误。
(2)
有学籍变更(转专业、留级、休学等)的学生,请按现所在专业班级的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补修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原专业的不及格课程不用再修读。其报名课程按照规范的格式追加数据。
(3)报名过程中,对成绩有疑问的,必须于2011年10月12日中午12:00前到学院教学科研科核实情况后及时办理报名手续。
(4)
各系应广发吸取历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中的经验,特别提醒毕业班学生(尤其是在外实习和有过学籍变更的学生),注意按学院的报名要求安排好自己报名修读的课程,课程的漏、错报将直接关系到学生能否正常按时毕业。同时,毕业班学生必须保证本学期不及格课程学分修读的学习和考试,以免影响自己的毕业资格。
(5)往届结业的学生直接到学院教学科研科办理报名手续。
(6)本次修读原则上专业课采取跟班修读方式,不单独组班;公共课采用组班方式进行;具体的教学安排待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布。
(7)为了保证及时开课,请同学们务必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办,教学科研科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名。同时,未报名的同学不能参加学分修读,不得参加考试。
(8)学籍处理留级到2011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不及格课程学分修读。
5、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到各系或教学科研科咨询。教学科研科咨询电话:6607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