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校服务 >> 教学科研 >> 教务通知 >> 正文
关于2018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教务科研处  日期:2018-03-20  点击率:1346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教学科研部文件

 


关于2018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和贵州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18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 2018年3月24—25日。

    2、考试时考生只允许携带考试必备的黑色签字笔、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等考试用具(考试用具用透明塑料袋装),任何书籍、U盘、笔记、资料、报刊、电子词典、草稿纸、任何包类物品等均不准带入考场,更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3
、考试正式开始后,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必须到交卷结束后,方能出场。严禁考生将自带物品以外的物品带出考场,违者按作弊论处。
    4
、考试采用机考的形式,考试时考生必须摆正自己的计算机显示器,防止他人抄袭自己的答案。
    5
、参加本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时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大声喧哗。如有舞弊、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从严论处。
    6
、考试期间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任何文字和图片信息。
    7
、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主动接受监考老师扫描确认,出示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或学生证),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名,监考老师认真核对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签到表以及考试屏幕上的考生信息。

    8、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
    9
、考生在3月22日下午14:00-16:30期间到A316机房进行模拟测试,考生可持准考证到场熟悉考试环境和流程。

  教学科研部

3月20日

 

E-mail:
作者:
编辑:教务科研处
上一篇:关于2018年6月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查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安排的通知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思雅路8号
纳税人识别号:52520000090327188H
黔ICP备20002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