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认真做好我系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根据《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生门诊医疗报销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接学生工作部通知,我系将在2018年5月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门诊医疗费报销对象
信息系2013级-2017级在学院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放弃学校参保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报销),2013级-2017级学生从2017年12月份算起。
二、门诊医疗费报销范围
校医院及校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门诊费用
三、门诊医疗费报销标准
每生每学期累计报销门诊医疗费不超过300元,超支部分由学生本人自行负担。具体标准参照《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生门诊医疗报销实施细则》执行。
四、门诊医疗费报销程序(详见附件1)
在校区医院或校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分班级填报好学生门诊费用报销登记汇总表(详见附件2)并附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关人员处方签和医疗费用收据以班级为单位交至信息系丁操老师处,系部统一汇总上交至学工部,经学生工作部与财务部核算无误并报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财务会将门诊报销金以系为单位发放到各系老师手中,本系学生在丁老师处领取报销金即可。
五、报销时间及地点
1、报销时间:各班请于2018年5月10日16:30前,上交学生门诊报销相关资料及学生门诊报销登记汇总表纸质档、电子档各一份(交丁操老师处)汇总表纸质档顺序要与电子档顺序一致,过期不再办理。
2、报销地点:信息系辅导员办公室(信息楼4楼A403办公室)
六、报销注意事项
1、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种体检费一律自理;
2、凡报销单据、病历、处方有弄虚作假或涂改者,以及不符合病情用药者,除不予报销外,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凡在集体、个体诊所就诊及药店购药者,一律不予报销;
4、凡属气功、推拿、按摩、美容、镶牙、洗牙、各种矫形手术或因打架、斗殴、酗酒、无证驾驶引发交通肇事等造成的伤残所发生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5、不符合城镇居民医疗基本保险有关规定的不予报销。
6、就诊医院必须是各校区医院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7、所提供医疗费用票据须为本自然年度内。
七、工作联系人:丁操
联系电话:15761685243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18年5月在校生门诊费用报销汇总表.xls
信息工程系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