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贵阳信息科技学院临时摆点、横幅、海报悬挂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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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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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摊或悬挂设点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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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部门意见(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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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申请表必须如实写明各项信息。2. 临时摆点需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提交申请表,摆摊、横幅、海报悬挂设点时间以每天11:30起计。每次申请时间以申请时间为准最长不超过三天,如需延长时间请另行填写一份。4.本申请表需盖章后由负责人随身携带,便于相关部门进行检查。5.申请表需申请部门盖章确认。6.临时摆点到时间后,请将所有物品归还所借部门,将摆点地方清扫干净,如出现未按时归还或放在原处,遗失的按原价赔偿,若未遗失的将给予口头警告,若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将不再与批准临时摆点或租借物品。7.横幅或喷绘悬挂要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申请表。8.本申请表盖章部分需钉在横幅上以作证明,其余部分由后勤工作部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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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签字 (盖章) |
保卫工作部签字 (盖章) |
后勤工作部签字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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