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2026年1月正值期末实验教学高峰期与寒假前夕,实验室使用频繁、人员流动增大,叠加冬季气候干燥、假期值守力量相对薄弱等因素,实验室安全风险较为突出。为落实教育部《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文件(附件1)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寒假前相关工作提醒如下:
各单位要切实承担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假期实验室开放与封闭安排,逐一落实安全责任人。寒假前各单位须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存放与使用、气瓶安全、电气设备、消防设施及实验操作规范等方面的隐患,及时整改,形成闭环。
期末实验教学期间,应合理规划实验室使用安排,强化对学生的现场指导与安全监护工作。对于假期计划关闭的实验室,须全面落实断水、断电、断气措施,并妥善安置仪器设备与实验物料。确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必须明确安全责任人员,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向学院与实践实训中心报备,同时加强日常巡查与远程监控,确保运行安全。
各单位应完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如遇突发情况,须按照程序第一时间向学校请示报告并妥善处置(保卫处:0851-88925110),防止事态扩大。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特此通知。
实践实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