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激励学生刻苦学习,成长成才,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采,进一步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作用,促进我系优良校风传承、引导我系青年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创新创业、奉献社会、报效祖国,为更好的开展我院2018届十佳毕业生评选,经讨论研究决定组织各班率先开展十佳毕业生系级初选活动,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系主任和党总支负责人担任小组长的十佳评选小组,各位毕业班专/兼职辅导员需认真组织宣传2018届毕业生参与,严格把控时间节点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系部十佳毕业生评选工作。
二、参与对象:我系2018届毕业生
三、评选细则:
(一)基本条件:
1、思想上: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发展观,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高尚,行为举止文明,认真执行党团组织和学院的相关决议,在广大学生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2、学习上: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基础扎实,大学期间挂科/补考课程不超过1门次,同时乐于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3、生活上:积极参加和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诚实守信,行为文明,模范遵守和执行《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生手册》和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是广大青年学生的学习典范;
(二)优先条件:
1、就业方向(占比40%):
①已与全国500强企业、省100强企业、行业十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三方协议);
②成绩优异,积极参与本科生研究生入学考试(可结合优先条件3评选);
③在国企、央企、事业单位实习,且有相关就业意向者;
④个人创业并有工商局颁发的营业资格证者
2、荣誉优先(占比30%):在校期间表现优秀,多次参与校级以上活动,并获得奖励者;
3、成绩优先(占比30%):
①学习成绩优秀者优先推荐;
②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级等级奖学金者;
③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并获得过全国或省级科技竞赛奖,在全国、全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奖,获得全国优秀奖以上、全省三等奖以上者;
④学术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在本专业学术期刊或报刊上发表过1篇以上论文者。
(三)如有以下情况,不得参加评选
1、在校期间受纪律处分者;
2、评定学年操行分有扣分现象且操行分不满90分;
3、未按学院规定缴清学费,且不采取积极措施。